證監會持牌法團的反洗錢持續義務
證監會持牌法團的反洗錢持續義務 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金融監管的核心機構,負責監督證券及期貨市場,以確保其完整性和穩定性。持牌法團是經證監會授權進行受規管活動的實體,必須遵守嚴格的合規義務,以維護這些標準。其中,反洗錢(“AML”)要求尤為關鍵,因為全球都強調打擊金融犯罪。本文深入探討證監會下持牌法團的持續義務,重點關注反洗錢要求、持續監察的關鍵作用以及不合規的嚴重後果。 1. 持牌法團的反洗錢要求 反洗錢包括一系列指引、法規和條例,旨在防止犯罪分子將非法獲得的資金偽裝成合法收入。在香港,證監會通過《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適用於持牌法團及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執行這些標準,該指引概述了持牌法團減輕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全面要求。 要求 描述 反洗錢/反恐融資系統 持牌法團應實施與已識別的洗錢/恐怖融資風險相稱的系統和控制措施,經管理層批准,並持續監察。 客戶盡職調查(“CDD”) 在建立業務關係或進行超過120,000港元(或電匯8,000港元)的交易之前,持牌法團必須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其業務,並評估建立業務關係的目的。 可疑交易報告 持牌法團應向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報告涉嫌涉及洗錢/恐怖融資的交易。 記錄保存 客戶盡職調查、交易及相關文件的記錄必須在業務關係結束或交易完成後至少保存五年。 風險為本方法(“RBA”) 持牌法團應評估機構和客戶風險,以調整其反洗錢/反恐融資措施,確保對高風險情況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2.1 持續監察職能 持續監察是反洗錢合規的關鍵機制,確保持牌法團能夠實時檢測和應對潛在的洗錢/恐怖融資活動。證監會要求持牌法團持續監察其業務關係和交易,以確保與其對客戶、其業務活動和風險狀況的了解保持一致。 以下概述了主要的持續監察義務: 持續監察 定期更新客戶資料,以確保其保持相關和準確。 監察交易記錄 監察交易與客戶檔案的一致性,標記複雜、異常大或異常模式而缺乏明顯經濟或合法目的的交易。 監察客戶盡職調查記錄 定期檢討客戶盡職調查記錄,對高風險客戶如政治人物重新進行風險評估(至少每年)。 系統性監察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DPMS)牌照制度 – 反洗錢責任及要求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DPMS)牌照制度 – 反洗錢責任及要求 為什麼選擇DPMS牌照?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牌照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業務的交易商必須取得的合法憑證。根據業務性質的不同,牌照通常分為 A類 和 B類 兩種類型,每種類型對應不同的經營範圍、監管要求和合規義務。 牌照類型及其責任與要求 項目 A 類註冊 B 類註冊 現金交易 不涉及12 萬港元或以上 涉及 12 萬港元或以上 牌照有效期 永久 3年 反洗錢責任及要求 無須遵守AMLO附表2規定的要求 須遵守AMLO附表2規定的AML/CFT義務,包括: 採取風險為本的方針 進行客戶盡職審查 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 備存紀錄 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內部/獨立審核 員工教育及培訓 違規打擊洗錢條例 不適用 紀律處分包括: 譴責 最高罰款 HKD$500,000 未有效註冊 最高罰款HKD$100,000及監禁六個月 B類牌照的反洗錢(AML)制度 B 類註冊人及其相關合規義務對於維護金融體系的信任與穩定至關重要。通過遵守反洗錢、開戶盡職調查及持續監控等要求,註冊人不僅能確保運營符合法律法規,還能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 反洗錢(AML)是一套旨在防止犯罪分子將非法資金偽裝成合法收入的程序。B 類註冊人必須實施強大的反洗錢制度,以檢測和報告可疑活動。具體措施包括: 客戶身份識別:在交易前核實客戶身份,確保其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 交易監控:監控大額交易或異常交易模式,必要時向監管機構報告。 風險評估:定期對客戶和交易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洗錢風險。 例如,B 類註冊人可能需要監控一筆異常的大額現金交易,並在發現可疑行為時立即向相關機構報告。 開戶盡職調查 B 類註冊人在接受新客戶時必須進行盡職調查程序,目的是驗證客戶的身份並評估其風險狀況。這一過程對於防止欺詐和確保只與合法客戶進行交易至關重要。具體措施包括: 身份驗證:收集並核實客戶的身份證明文件、地址證明和收入來源等信息。 風險評估:根據客戶的背景、交易目的和資金來源等因素,評估其潛在的洗錢或恐怖融資風險。 記錄保存:妥善保存客戶的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備監管機構查閱。 通過嚴格的開戶盡職調查,註冊人可以有效降低與高風險客戶合作的風險。 持續監察 B 類註冊人在客戶關係存續期間必須持續監察客戶的合規措施,旨在檢測任何可疑行
金管局與環球聯盟攜手打擊金融罪行:亞太區研討會2025
金管局與環球聯盟攜手打擊金融罪行:亞太區研討會2025 在金融服務數碼化的時代,金融罪行的形態日趨複雜,挑戰不斷升級。為應對這一全球性議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環球打擊金融罪行聯盟(“環球聯盟”, “Global Coalition to Fight Financial Crime”)於2025年4月1日聯合舉辦了亞太區打擊金融罪行研討會2025。此次研討會以「如何在更複雜的世界打擊金融罪行」為主題,旨在匯聚智慧,探討創新策略,為亞太區乃至全球金融安全注入新的動力。 匯聚專家,共謀對策 研討會吸引了來自亞太區及全球的反洗錢(AML)及反恐融資(CTF)領域頂尖專家,包括銀行、政府機構、金融監管機構及執法部門的代表。活動通過主題演講、小組討論及互動環節,為與會者搭建了一個分享經驗、碰撞觀點的平台,共同探索如何在數碼金融時代有效應對詐騙及金融罪行。 •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在開幕致辭中指出:「隨着金融服務數碼化的深入發展,犯罪手法也在不斷演變。我們必須以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創新水平作出回應。加強訊息交換的合作,並善用人工智能等技術,將是提升打擊金融罪行成效的關鍵。」 • 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葉雲龍則強調合作的重要性:「不論是數碼詐騙還是跨國洗錢,只有通過持續的公私合作和前沿策略,我們才能取得勝利。借助數據驅動的情報分析及全球夥伴關係,執法機構將致力於保護弱勢社群,打擊犯罪網絡,為社會帶來安全穩定的未來。」 • 環球聯盟主席約翰.庫薩克 (John Cusack) 對金管局的努力表示讚賞:「此次研討會的主題『如何在更複雜的世界打擊金融罪行』直擊當前挑戰的核心。我們邀請了來自公私營及非牟利機構的專家,共同探討最迫切和最新的問題。通過熱烈的討論,與會者能夠更深入了解威脅的演變、最佳實踐以及不斷更新的應對策略。」 焦點議題 研討會圍繞多個核心議題展開,涵蓋技術應用、監管調整及國際合作等層面。以下是活動的幾大亮點: 1. 採取行動,應對詐騙挑戰效 研討會發出明確呼籲:業界應積極採用國際最佳實踐,並結合最新科技工具,來應對日益猖獗的詐騙行為。人工智能、區塊鏈及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的應用,被視為提升防範能力的重要方向。 2. 監管新思路 與會專家探討了銀行監管機構如何調整反洗錢監管框架,以增強銀行在打擊詐騙及金融罪行中的角色。這些調整
菲律賓正式脫離FATF灰名單:反洗錢合規與經濟進步的里程碑
菲律賓正式脫離FATF灰名單: 反洗錢合規與經濟進步的里程碑 2025年2月21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於年度全體會議中宣佈,菲律賓正式從灰名單中移除。這一決定標誌著菲律賓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AML/CFT)領域取得了顯著進步。菲律賓反洗錢委員會(AMLC)稱此為“里程碑”,並表示這將為國家帶來深遠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對於一個擁有超過200萬海外菲律賓工人(OFW)、經濟持續發展的國家來說,這一成就不僅意味著政策上的成功,還將提升金融交易效率、降低成本,並增強菲律賓在全球金融體系中的地位。以下將詳細介紹FATF的背景、菲律賓的改進歷程以及退出灰名單的意義。 什麼是FATF?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成立於1989年,總部位於巴黎,是一個專注于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國際組織。它由近40個成員國組成,包括美國、中國和南非等主要經濟體。FATF通過《40項建議》制定全球反洗錢(AML)與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的國際標準,幫助各國建立穩健的金融監管體系,防止非法資金跨境流動。 FATF的灰名單與黑名單 FATF使用這些名單,根據各國遵守國際反洗錢和反恐融資(AML/CFT)標準的情況進行分類,特別是FATF的40項建議。 黑名單 (採取行動) 灰名單 (受加強監控的司法管轄區) 列入FATF黑名單的國家或地區,其AML/CFT體系存在嚴重缺陷且缺乏改善意願,表明這些國家或地區存在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的重大風險。 影響:可能面臨經濟制裁、國際金融市場准入受限,國際銀行和企業對其交易持謹慎態度。 灰名單國家雖存在策略性缺陷,但已承諾整改,FATF將對其加強監控並提供技術支援。 影響:雖然不如黑名單嚴重,但灰名單國家可能經歷金融交易監控加強、合規成本上升,以及由於感知風險而減少的外商投資。 簡單來說,黑名單針對不合作的高風險國家,而灰名單則為有改進意願的國家提供整改機會。 菲律賓的灰名單之路 2021年,菲律賓因金融體系存在漏洞被列入FATF灰名單。這些漏洞包括法規不完善、執法機制薄弱或國際合作不足,使其容易受到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威脅。對於一個依賴外商投資和海外匯款的國家,這帶來了嚴峻挑戰。 列入灰名單後,全球金融機構對菲律賓的交易實施更嚴格的盡職調查,導致交易延遲、成本上升,並使部分投資者望而卻步。此外,海外菲律賓工人(OFW)每年匯回數十億美元的資金也
香港虛擬資產場外交易(“VA OTC”)監管框架前瞻:現狀、規劃與挑戰
香港虛擬資產場外交易(“VA OTC”)監管框架前瞻: 現狀、規劃與挑戰 香港部分未受監管的加密貨幣場外交易(OTC)找換店被犯罪集團利用,通過泰達幣(USDT)等穩定幣隱匿資金流向,成為洗錢、詐騙的溫床。據且部分商家透露,某些找換店無需實名登記即可完成大額現金與加密貨幣的兌換,甚至教導如何通過個人電子錢包避過監管。這一現象凸顯現行監管框架的不足,也促使政府加速推進虛擬資產OTC的發牌制度。 近期亦有客戶詢問香港虛擬資產OTC監管進展,目前相關制度尚未正式實施,但根據政府已公布的立法諮詢文件及政策表態,其監管方向與細節已逐漸清晰。如未來監管制度明確,我們會及時協助客戶提供對應的諮詢服務。以下結合公開資訊與政策動向,分析香港虛擬資產OTC監管的規劃與潛在影響。 一、香港虛擬資產OTC監管的立法背景與目標 填補監管空白: 香港自2023年6月起實施「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發牌制度」,但僅針對中心化交易平台(如幣安、OKX等),場外交易(OTC)服務長期游離於監管之外。由於OTC服務門檻低、匿名性高,成為洗錢、詐騙的高風險領域。例如2023年的JPEX事件中,無牌OTC平台被用作資金轉移工具。 **請參閱eDon市場資訊 – JPEX追討賠償資產獲判勝訴** 政府因此提出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將所有以業務形式提供虛擬資產與法幣現貨交易的OTC服務納入發牌監管,目標是實現「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請參閱 有關規管虛擬資產場外交易的立法建議 – 公眾諮詢** 國際合規壓力: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於2023年修訂國際反洗錢標準(Recommendation 15),明確要求各國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需確保其監管框架與國際接軌 **更多詳情請參閱 – 2023年修訂國際反洗錢標準** 二、擬議監管框架的核心內容 (i) 發牌制度與監管機構 監管機構:香港海關將擔任發牌及監管機構,負責審批牌照、合規檢查及執法。 發牌對象:所有在香港以業務形式提供虛擬資產與法幣現貨交易的實體(包括實體店、自動櫃員機、線上平台)。 豁免範圍:已持VASP牌照的平台、持牌法團、銀行及未來受金管局監管的穩定幣發行人。 (ii) 合規要求 KYC與AML:持牌人需遵守《AM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