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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追討賠償資產獲判勝訴

JPEX追討賠償資產獲判勝訴 香港地方法院近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對無牌加密貨幣交易所JPEX的運營商作出缺席判決,這是首宗針對JPEX平台的民事訴訟。兩名原告無法提取他們在該平台存入的247,498 USDT泰達幣,因此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不僅要求JPEX歸還原告的USDT,還強調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遵守的信託義務。 案件背景 案件中的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至9月期間。2023年9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佈了兩份聲明,警告投資者JPEX及其他相關方的可疑活動。聲明指出,JPEX並未獲得在香港運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也未申請相關牌照,且其聲稱受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監管的說法不實。截至2024年4月,香港警方已逮捕超過70名涉嫌參與JPEX醜聞的人士,該醜聞涉及超過2,600名受害者,損失超過16億港元。 案件中的原告是JPEX平台的註冊用戶,他們將247,498 USDT存入了其賬戶的錢包中。儘管能夠查看賬戶,但原告並未獲得錢包的私鑰。他們於2023年9月15日和27日向JPEX提交了緊急提取USDT的申請,但JPEX未能歸還這些USDT。事實證明,JPEX在存款後五分鐘內將這些USDT轉移,而未經原告授權。原告聲稱,JPEX持有這些USDT作為明確信託,並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轉移這些USDT,違反了其作為受託人的義務。JPEX未出庭,也未提交辯護。 判決主要關注的是JPEX是否以明確信託形式持有這些USDT。法官引用相關案例,並裁定USDT具體是可以構成信託標的物的財產。這起案件的背景涉及到JPEX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轉移用戶資產,並未能在用戶要求提取時歸還資產。這些行為被法院認定為違反了信託義務,並對JPEX作出了不利的判決。 信託問題 根據證監會的規定,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其中一方(受託人)持有財產或資產,並根據另一方(委託人)的指示,為第三方(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處置這些財產或資產。信託的核心要素: 財產確定性 信託財產必須明確且具體,例如加密貨幣USDT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受益人確定性 信託的受益人必須明確,並且受益人的權益應該是可以確定的。 意圖確定性 必須有明確的意圖創建信託。 JPEX案件中的事實陳述,法官認為信託核心的三個確定性均已滿足。即使USDT存款已被轉出並存放在JPEX的冷錢包中,在可分割的大宗交易

再揭洗黑錢集團陰謀:找換店合規主任及銀行職員涉案

再揭洗黑錢集團陰謀:找換店合規主任及銀行職員涉案 海關在2023年破獲了一間涉嫌洗黑錢的本地找換店,拘捕了包括集團主腦及找換店合規主任在內的4人。該合規主任涉嫌開設空殼公司及銀行帳戶,處理6億港元的犯罪得益。 近日,香港洗黑錢集團的非法活動再次被揭露,在去年10月涉嫌洗黑錢的合規主任並未停止其非法行為,而是繼續在幕後操控,指使另外兩人開設空殼公司及銀行帳戶,三年間洗錢金額高達16億港元。同時,一名銀行職員亦被發現與犯罪集團串通,協助空殼公司開戶並教唆如何規避銀行審查。 「火花II」行動:海關再度出擊 在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海關展開了為期兩日的「火花II」行動,財富調查科突擊搜查了5個單位和一個商業單位,拘捕了5人,包括再度落網的找換店合規主任及懷疑集團主腦,以及兩名開戶的男子和一名銀行客戶關係經理。 根據海關調查,2020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兩名被捕人受人指使,開設兩間空殼公司,分別在6間本地銀行,開設總共23個戶口。開戶時,兩間公司報稱從事手機程式設計及從事資訊科技,惟兩間公司至成立起都沒有業務地址,根據稅務紀錄亦無任何收入申報。案發期間,兩名被捕人作為公司董事,其兩間公司開立的戶口,在3年內交易金額達到16億港元,涉及超過4,000宗可疑交易,交易對手超過400名。惟被捕兩人分別申報任職找換店職員及兼職保安員,他們的工作背景明顯與公司財務背景不相關。 海關亦發現涉案戶口有不尋常及可疑的交易模式,當資金到戶後,通常於數日或同日內轉出,最高單日交易次數達到32次,單日最大入帳金額有4,800萬港元,單日出帳最高金額更達5,200萬港元。調查揭示,有關銀行交易並不是由公司持有人進行,反而由找換店合規主任在背後操作。 銀行職員的協助角色 調查進一步揭示,一名銀行客戶關係經理與找換店合規主任串通,協助空殼公司開戶,並教唆如何偽造公司紀錄,以通過銀行的開戶審查。此外,該客戶經理還提示如何應對銀行對可疑金額的審查。這顯示出洗黑錢集團的專業化及內部人員的參與,讓整個洗黑錢活動更加隱蔽且難以察覺。 這名銀行職員的涉案,暴露了金融機構內部合規管理的漏洞,也提醒了銀行必須加強內部監控和審查機制,防止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非法活動。   金錢服務經營者如何避免   金錢服務經營者 (“MSO”) 應對所有合作的商業夥伴進行背景調查 – 了解你的客戶

富邦銀行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罰款400萬元

富邦銀行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罰款400萬元 2024年11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宣布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完成對富邦銀行(香港)的調查及相關紀律處分程序。富邦銀行因違反該條例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調查背景與結果 這次紀律處分行動是基於富邦銀行自行報告的交易監察缺失,以及金管局對其合規制度及管控措施的調查結果。調查發現,從2019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間,富邦銀行未能設立及維持有效的程序來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具體缺失包括: 系統變更管理不足:未能有效管理系統變更,導致交易警示減少。 交易範圍覆蓋不足:未能定期檢視交易監察系統覆蓋的交易範圍。 交易審查不力:未對客戶交易進行適當審查,且在觸發事件時未更新客戶盡職審查。   這些缺失導致富邦銀行未能及時偵測潛在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嚴重影響其合規能力。   金管局的考慮因素 在決定紀律處分行動時,金管局考慮了多方面因素,包括: 調查結果的嚴重性 缺失的嚴重性及其對金融系統穩定性的潛在影響。 阻嚇訊息 向業界傳遞明確訊息,以强調合規程序的重要性。 合作態度 富邦向金管局報告問題並在調查過程中表現合作。 補救措施 富邦已採取措施來補救交易監察缺失及管控不足。 過往紀錄 富邦無過往違規紀錄。 評估與建議 富邦銀行在合規管理上存在明顯缺失,尤其在交易監察及客戶盡職審查方面,未能設立和維持有效的程序,這對其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戰。 建議: 強化系統監察:建立完善的系統變更管理程序,確保交易監察系統覆蓋所有相關交易。 定期審查與更新:定期審查並更新交易監察系統,以應對新的風險和挑戰。 員工培訓:加強對員工的反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培訓,提高整體合規意識。 內部審計:增加內部審計的頻率,及時發現並糾正合規問題。 中小企業該如何預防違反打擊洗錢條例? 富邦銀行因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被罰款,這一事件揭示了即便是資源充足的銀行,也會在合規上出現問題。對於資源更有限的中小企業(SMEs)來說,這樣的挑戰更為嚴峻。中小企業通常缺乏充足的資源來進行全面的客戶盡職審查(CDD)、認識你的客戶(KYC)以及持續監察的合規程序。合規管理需要大量的時間、金錢和人力資源,這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個重大負擔。 即便是像富邦銀行這樣擁有大量資源的銀行也會面臨合規問

找換店匯款內地變黑錢:案例分析與防範措施 

找換店匯款內地變黑錢:案例分析與防範措施   在香港工作的外勞阿麗 (“匯款人”),透過某找換店將工資匯款到內地銀行戶口,結果款項被公安凍結,指控涉及洗黑錢。匯款人因此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找換店申索被凍結的款項。這個案例揭示了找換店在匯款過程中的運作模式和潛在風險。  找換店通常採用單一客人對沖機制,即當客人欲將港幣兌換成人民幣時,找換店會尋找另一位欲兌換相應金額的客人進行對沖。這種模式雖然簡單,但存在一定風險,特別是在涉及大額匯款時。  案例詳細描述  匯款被凍結:匯款人的匯款被公安凍結,指控涉及洗黑錢。這表明找換店在匯款過程中可能未能充分檢查客戶背景,導致合法匯款被誤認為非法資金。  第三方中介的使用:找換店疑使用涉及內地詐騙案件的第三方中介處理匯款,增加了匯款被凍結的風險。  客戶知情權:匯款人在匯款時並不知悉匯款有被凍結的風險,找換店未能充分告知客戶潛在風險。    匯款人在2022年期間合共4次透過涉案找換店匯款,認為該店匯率較高且位置方便。她起初3次成功匯款,至事發當日,即2022年11月11日,她以64,725元港幣兌換成6萬元人民幣,並指示找換店匯款至其丈夫胞妹 (“收款人”) 的內地戶口。然而,收款人在11月14日親身到銀行欲提款時,卻被告知該筆款項涉嫌洗黑錢,遭安徽省公安刑警大隊凍結,須半年後才能解凍。  匯款人向公安查詢後,得悉中介的戶口捲入詐騙案,其轉款是涉案資金,因此被扣走的款項會按比例劃分予詐騙案中的受害人。匯款人表示,與找換店交涉期間,對方曾指內地不時會凍結款項,視乎情況而定。  金錢服務經營者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建立健全的合規制度 建立健全的合規制度,確保所有交易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可以設立專門的合規部門,負責監控和審查所有交易,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風險。 加強客戶背景審查 應加強對客戶背景的審查(KYC),特別是在涉及大額匯款時。可以採用更嚴格的打擊洗錢程序,包括檢查客戶的犯罪記錄、財務狀況和交易歷史。這樣可以有效降低非法資金流入的風險。 提高透明度和客戶知情權 應提高透明度,讓客戶充分了解匯款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在客戶進行匯款前,應明確告知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匯款被凍結的可能性。這樣可以讓客戶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決定,減少糾紛的發生。 使用可靠的第三方中介 如果需要使用第三方中介,金錢服務經營者應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SFC) and the Rise of Regtech in Anti-Money Laundering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SFC) and the Rise of Regtech in Anti-Money Laundering   The SFC’s commitment to maintaining market integrity is evident in its proactive approach to leveraging Regtech (regulatory technology) in combating financial crime. A recent report, soon to be published, highlights the significant progress made in Hong Kong’s financial sector regarding Regtech adoption for Anti-Money Laundering (AML) and Counter-Financing of Terrorism (CFT) efforts. This summary details the key findings and use cases driving this positive trend. Encouraging Trends in Regtech Adoption The SFC’s survey of 50 firms reveals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Regtech adoption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Over 80% of surveyed firms reported improved AML capabilities thanks to Regtech implementation. The most widely adopted Regtech solutions are in name screening (92% adoption rate), followed by customer due diligence and transaction monitoring (approximately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