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東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打擊洗錢的知識

註解: 在此文中,用戶可以是(1) 金融機構、(2) 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或(3) 一些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約束的公司或行業。以上定義在此文中有同等的意思。
AML Knowledge 1
號碼#
詞彙
定義
1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基本要求
執行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規定
2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適用行業
(1) 指明金融機構,
(2) 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人士, 或
(3) 監管機構指定的行業
3
洗錢 (Money Laundering/ ML)
指出於達致下述效果的意圖的行為: 使 –
屬干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而獲取的收益的任何財產 (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
4
洗錢的3個常見階段
(a) 存放-
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得益;
(b) 分層交易-
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的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和隱藏擁有人的身分;及
(c) 整合-
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當分層交易的過程成功,整合計劃便實際地把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令人以為有關收益來自或涉及合法的商業活動
5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Terrorist Financing/ TF)
該詞指:
(a) 在下述情況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提供或籌集財產—
(i) 懷有將該財產的全部或部分用於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不論該財產實際上有否被如此使用);或
(ii) 知道該財產的全部或部分將會用於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恐怖主義行為(不論該財產實際上有否被如此使用);
(b) 明知某人是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或罔顧某人是否恐怖分子或是否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而作出以下行為: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向該人提供任何財產或金融(或有關的)服務、或為該人的利益,而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提供該財產或服務;或
(c) 明知某人是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或罔顧某人是否恐怖分子或是否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而作出以下行為: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為該人的利益籌集財產或尋求金融(或有關的)服務
6
擴散資金籌集 (Proliferation Financing/ PF)
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為上述個人或實體的利益而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處理任何屬於此等個人或實體或由其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7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
於1989年成立的跨政府組織;致力為打擊洗錢、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擴散資金籌集及其他影響國際金融體系完整性的相關威脅而制定國際標準性建議及推動執行措施
8
與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擴散資金籌集及金融制裁有關的主要法例為打擊洗錢條例 (香港適用)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
➢《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
➢《聯合國制裁條例》(第537章)
➢《大規模毀滅武器(提供服務的管制)條例》(第526章)
9
風險為本
風險為本的方法是有效推行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關鍵。 預期司法管轄區、主管當局及金融機構要識別、評估和了解本身面對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繼而採取與有關風險相稱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措施,期以有效管理和減低風險。
10
機構層面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
是風險為本方法的基礎,讓金融機構者了解:
(a) 其客戶
(b) 客戶所屬或所在地
(c) 金融機構所在地及產品
(d) 服務、交易及交付渠道的資金籌集風險,
從而了解自己如何受到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影響及所影響程度
11
機構層面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的主要因素
(a) 客戶風險因素
如:金融機構的目標市場及客戶類別;高風險的客戶數目及比例
(b) 國家風險因素
如:通過可靠消息識別為貪污或有組織罪行活動及/或尚未建立有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國家或司法管轄區
(c) 產品、服務、交易或交付渠道的風險因素
如:金融機構業務的性質、規模、多元程度及複雜程度;所提供產品的特點及所面對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程度;交易量及交易規模交易量;交付渠道,包括金融機構直接與客戶往來、依賴或獲准依賴第三方執行盡職審查、運用科技、及此等渠道所面對的洗錢/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程度
(d) 其他風險因素
如:例如可供運用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資源的性質、規模及質素,合規及監管的發現,內部或外部審計的結果
12
合規主任的職能 (Compliance Office/CO)
作為一個金融機構的中心點,監督、防止及偵察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活動,並向高級管理層提供支援及導引,確保妥為識別、了解和管理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合規主任尤其應負責:
(a) 制訂及╱或持續覆核金融機構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以確保制度反映現況及符合當前的法定及監管規定,並能有效管理金融機構的業務所產生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b) 全方位監督金融機構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包括監察成效及在有需要時執行更嚴格的管控及程序;
(c) 與高級管理層就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主要問題進行溝通,包括(如適用)重大的合規不足情況;及
(d) 確保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職員培訓充足、適當及有效。
13
洗錢報告主任的職能 (Money Laundering Responsible Officer/ MLRO)
作為報告可疑交易的中央聯絡點,並作為與聯合財富情報組及執法機構的主要聯絡點。
洗錢報告主任尤其應負責:
(a) 覆核內部披露及例外情況報告,並根據一切知悉的資料,決定是否有需要向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報告;
(b) 備存該等內部覆核的所有紀錄;及
(c) 提供有關如何避免「通風報訊」的導引。
14
獨立審核職能(Audit Function)
這職能應能與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層直接溝通;及應具備充足的專門知識及資源,讓其履行職責,包括對金融機構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作出獨立覆核。
覆核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a) 金融機構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框架及風險為本方法的應用情況是否合適;
(b) 報告可疑交易的制度是否有效;
(c) 合規職能是否有效;及
(d) 職員對負責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意識水平。
15
客戶
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係或與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人士。
16
自然人
客戶是個人而非單位 (並非公司、機構、協會或團體)
17
法人
指任何自然人以外能夠與金融機構建立永久客戶關係以及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實體,包括公司、機構、協會或團體
18
業務關係
符合以下說明的業務、專業或商業關係:
(a) 延續一段時間是該關係的元素;或
(b) 在該人首次以該金融機構的準客戶身分接觸該金融機構時,該金融機構期望延續一段時間是該關係的元素。
19
盡職審查措施 (CDD measure)
以下是適用於金融機構的盡職審查措施:
(a) 利用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文件、數據或資料,去識別和核實客戶的身分
(b) 如客戶有實益擁有人,識別及採取合理措施去核實該實益擁有人的身分,從而使該金融機構信納它知道該實益擁有人為何人;如客戶屬法人或信託,該等措施包括可使該金融機構了解有關法人或信託的擁有權及控制權結構
(c) 取得與該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係的目的及擬具有的性質(如有)的資料,除非有關目的及擬具有的性質是顯而易見的;及
(d) 如某人看似是代表客戶行事:
(i) 識別該人的身分,及採取合理措施,根 據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文件、數據或資料,核實該人的身分;及
(ii) 核實該人代表客戶行事的授權。
20
簡化盡職審查 (SDD)
在判斷業務關係或交易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為低後,降低核實客戶資料的謹慎及頻密程度和持續監察交易的程度
21
更嚴格的盡職審查措施 (EDD)
例子包括:
• 向客戶索取額外資料(包括業務關係、交易的理由、財富及資金來源)
• 更頻密及定期地更新客戶及實益擁有人的身分證明數據
• 規定第一次作出的付款是經由以該客戶的名義在須遵從類似盡職審查標準的銀行開設的戶口進行。
22
識別和核實客戶身分
金融機構須參考由以下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文件、數據或資料,以識別和核實客戶的身分:
(a) 政府機構
(b) 政府機構認可的任何其他可靠及獨立來源。
23
最低限度應收集的識別資料以識別該客戶
就屬自然人的客戶而言:
(a) 全名;
(b) 出生日期;
(c) 國籍;及(d) 獨特識別號碼(例如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文件的類別。
就屬法人的客戶而言:
(a) 全名;
(b) 註冊、成立或登記的日期;
(c) 註冊、成立或登記的地點(包括註冊辦事處地址);
(d) 獨特識別號碼(例如註冊號碼或商業登記號碼)及文件的類別;及
(e) 主要營業地點(如與註冊辦事處地址不同)。
24
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文件、數據或資料
就屬自然人的客戶而言:
(a)身份證;
(b) 有效的旅遊證件(例如未過期的護照);或
(c) 其他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數據或資料(例如政府機構發出的文件)。
(d) 住址資料
就屬法人的客戶而言:
(a) 公司註冊證明書
(b) 獨立公司註冊登記冊的記錄
(c) 職權證明書
(d) 良好聲譽證明書
(e) 註冊記錄
(f) 合夥協議或契約
(g) 章程文件
(h) 其他可靠及獨立來源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數據或資料(例如政府機構發出的文件)
25
有關連者
屬法人、信託或其他類似法律安排的客戶的有關連者:
(a) 就法團而言,指該客戶的董事;
(b) 就合夥而言,指該客戶的合夥人;
(c) 就信託或其他類似法律安排而言,指該客戶的受託人(或同等身分的人);及
(d) 就以上三款以外其他情況而言,指任何為客戶擔任高級管理職位或掌握執行權力的自然人。
26
實益擁有人 (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UBO)
實益擁有人通常是指最終擁有、控制客戶或由客戶代其進行交易或活動的自然人。金融機構必須識別客戶的所有實益擁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該實益擁有人的身分,從而使該金融機構信納它知道該實益擁有人為何人

就自然人而言的實益擁有人
就客戶屬自然人而言,金融機構無需積極主動地去追尋該 客戶的實益擁有人,但如有跡象顯示該客戶並非代表其本身行事, 則須進行適當查詢。

就法團而言的實益擁有人
(i) 符合以下說明的個人 —
(a) 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控制(包括透過信託或持票人股份持 有)該法團已發行股本的25%以上;
(b)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法團的成員大會上的投票權 的25%以上,或支配該比重的投票權的行使;或
(c) 行使對該法團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或 (ii) 如該法團是代表另一人行事是指該另一人。

就合夥而言的實益擁有人
(i) 符合以下說明的個人
(a)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攤分或控制該合夥的資本或利潤的 25%以上;
(b)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合夥的投票權的25%以上,或 支配該投票權的行使;或
(c) 行使對該合夥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或
(ii) 如該合夥是代表另一人行事,指該另一人。

就信託或其他類似法律安排而言的實益擁有人
(i) 有權享有信託財產的資本的既得權益的25%以上的任何個人,而不論該人是享有該權益的管有權、剩餘權或復歸權,亦不論該權益是否可予廢除;
(ii) 該信託的財產授予人;
(iii) 該信託的保護人或執行人;或
(iv) 對該信託擁有最終控制權的個人。
27
政治人物 (Political Exposed Person/ PEP)
(a) 擔任或曾擔任重要公職的個人 —
(i) 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長、資深從政者、高級政府、司法或軍事官員、國有企業高級行政人員及重要政黨幹事﹔
(ii) 但不包括第(i)節所述的任何類別的中級或更低級官員﹔
(b) 上文(a)段所指的個人的配偶、伴侶、子女或父母,或該名個人的子女的配偶或伴侶﹔或
(c) 與(a)段所指的個人關係密切的人。
28
中介人
(a) 在執行客戶盡職審查中,中介人是代替金融機構執行盡職審查措施的第三方。中介人會與客戶建立的業務關係並以自己的方式執行盡職審查措施,獨立於金融機構,但最終責任仍有金融機構承擔
(b) 例子包括: 其他金融機構、會計師、地產代理、律師、信託或公司服務(TCSP) 持牌人
29
持續監察
金融機構通過持續盡職審查以確保客戶數據資料依然反映現況及仍屬相關和通過監察交易以確保自己對客戶的業務/風險狀況/資金來源有認知及識別異常交易
30
聯合國
由主權國家及政府間組成的國際組織,致力促進各國在不同國際性議題及維護世界和平方面進行合作
31
知悉
該詞指:

(a) 實際知悉;
(b) 知悉一個合理的人會認為是事實的情況;及
(c) 知悉某些會令合理的人提出查詢的情況。
32
懷疑
該詞指: 懷疑是較為主觀。懷疑是個人的,並且缺乏確鑿的證據作證明。就金融機構而言,如某客戶的某項交易或連串交易不符合金融機構對該客戶的認知或異乎尋常(例如進行的模式並無明顯經濟或合法目的),金融機構便應採取適當步驟,進一步審查該等交易,並識辨是否有可懷疑之處
33
可疑交易報告 (STR)
用以向聯合財富情報組 (或類似執法機構) 報告任何懷疑是從販毒或公訴罪行的得益、曾於販毒或公訴罪行中使用、或是恐怖分子的財產
34
可疑交易指標
可疑交易指標是一些用以識別可疑交易或洗錢的指標
35
通風報訊
在金融機構內部對財產提出懷疑或已經作出可疑交易報告後向任何人時透露任何可能會對調查工作有影響的資訊
36
「SAFE」
用以識辨可疑交易的四個步驟:
► Screen (篩查戶口識別可疑交易)
► Ask (向客戶作出恰當提問)
► Find (翻查客戶已知紀錄)
► Evaluate (根據以上資料評估客戶的交易是否可疑)
37
聯合財富情報組 (JFIU)(香港適用)
(a) 聯合財富情報組由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人員組成
(b) 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而成立的政府部門負責管理香港的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其職責在於接收、分析及儲存可疑交易報告,並且將可疑交易報告送交適當的本地或海外執法機構或世界各地的財富情報組織處理

其職責包括:
資料分析及情報拓展; 國際合作及培訓; 策略分析及政策及支援
38
備存紀錄
是審計線索中重要的一環,可藉以偵察、調查及沒收罪犯或恐怖分子的財產或資金。備存紀錄有助調查當局確定疑犯的財政狀況、追查罪犯或恐怖分子的財產或資金,以及協助法院審查所有相關的過往交易,以評估有關財產或資金是否刑事或恐怖分子罪行的收益,或是否與該等罪行有關連。
39
關於備存紀錄的規定
所有文件及紀錄應在自有關交易完成的日期起計的至少5年期間內備存,不論有關業務關係是否在該段期間內終止

如該紀錄包含文件,應備存該文件的
(i) 正本,或
(ii) 以微縮影片或電腦數據庫備存該文件的 複本。
如該紀錄包含數據或資料,該紀錄應以
(i) 微縮影片或
(ii) 電腦數據庫備存
40
適當人選
• 由監管機構判定該人士沒有犯與恐怖主義、販毒、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有關的罪行
• 有遵從相關監管要求中的要求
• 非破產人
• 非在清盤當中
41
儲存帳目及紀錄地點
用作儲存完整金融機構交易帳目及紀錄的實體地點
42
業務計劃
綜合概述業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詳細運作模式、組織架構、客戶對象、職員編制及財政的報告
43
打擊洗錢政策
金融機構就本身相關經營領域而制定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及符合的相關法定及監管規定

免責聲明:
本網站(www.edon.asia)所包含的信息僅供一般信息和圖解說明之用,不應被解釋為任何法律、稅務、投資或其他專業建議。

本網站的內容由億東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我們努力使信息保持最新和正確,但對於本網站或其中包含的信息、產品、服務或相關圖形的完整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性或可用性,我們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陳述或保證。因此,您對此類信息的依賴完全由您自己承擔風險。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將不對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間接或附帶的損失或損害,或因使用本網站而導致的數據或利潤的損失。

通過本網站,您可以連接到億東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無法控制的其他外部網站。我們無法控制這些網站的性質、內容和可用性。包含任何鏈接不一定意味着對其中表達的觀點的推薦或贊同。

我們努力使本網站保持順利運行。然而,對於因我們無法控制的技術問題而導致本網站暫時無法使用,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中文免責聲明為英文版本譯本。 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